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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部、公安部、工信部加强车辆运输车运营常态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9-10-30 16:09  阅读量:2614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三部委)联合召开汽车生产企业整车物流运营座谈会,通报近期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情况,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

三部委合力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一年来,成效较为明显,但近期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乱象有所抬头。针对新情况,三部委将加强源头管控、联合惩戒、信息共享,联手推动车辆运输车运营的常态化管理。

违法运输行为有所抬头

座谈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负责人通报了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情况。2018年7月至今年3月底,全国共查处2483起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事件,涉及633家违法运输企业。其中,车辆运输车超长运输违法行为占比达95.6%,主要为半挂车辆运输车在用于装卸的渡板上超长装载乘用车(行业俗称“6+2”“7+2”)。

从公布的数据看,违法车辆运输企业所在地集中在吉林、江西、重庆、江苏、上海等省市。部分违法企业和车辆屡查屡犯,有209辆车违法2次,27辆车违法3次,3辆车违法4次。

座谈会还通报了违法企业名单和装载乘用车品牌名单。据统计,违法运营的车辆运输车出发地主要集中在乘用车生产企业所在地。

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是整车物流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去年5月,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破解了行业顽疾,规范了市场秩序,提升了安全水平。近期,车辆运输车违法行为有所抬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违规车辆多在夜间行驶,查处难度比以前更大。

多方共治促合规运营

车辆运输车在途安全运输对于行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座谈会透露,针对乱象,下一步,三部委将实施常态化管理,从路面执法、源头管控、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四个方面,持续强化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管控。具体措施包括:

在高速公路入口重点加强监管,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对于超限车辆运输车依法采取扣分处罚、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行政处罚等措施。

从车辆运输车源头加强管控。要求乘用车制造企业持续加强生产厂区、集中装车点和在途运输车辆管理。

将违法运输车辆和企业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定期公布违规失信经营主体,包括乘用车生产企业、整车物流企业、车辆运输车以及驾驶员。

共享车辆违法信息,让违法车辆无处遁形。今后,三部委将加强违法信息互联互通,一经发现整车物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即通报乘用车制造企业。

共管促共治,共治方能合规。参会乘用车生产企业代表表示,将加强自身生产厂区、集中装车点管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加强车辆运输车路面定位跟踪,确保车辆合规装载,并合理制定运输合同,维护运输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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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输车装载要求

1.平头铰接列车装载6辆及以下,长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及以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8辆及以下,且装载长度、宽度不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限值(见合规车辆运输车装载示意图);

2.平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以上,装载长度不超过17.1米、宽度不超过2.55米、高度不超过4米;

3.长头铰接列车装载8辆及以上,装载长度不超过18.1米、宽度不超过2.55米、高度不超过4米;

4.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9辆以上,装载长度不超过22米、宽度不超过2.55米、高度不超过4米。